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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推理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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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4日

2014

7分钟

媒体报道

日本判决书主要就陈世峰的杀人事实以及辩解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于后来在江歌民事案审理中所涉及的刘鑫是否“锁门”、“悲鳴”音属于谁等细节均未明确。南方周末记者发现,关于案发过程,迄今为止在日本判决书所认定的之外,已经先后有了四个版本。
江歌遇害的四个版本

在江歌案杀人凶手陈世峰的日本判决书中,案发过程写得很简单:……被告人(陈世峰)从自己住所拿着替换衣服和刀具,来到原女友(刘鑫)住处亦即案发公寓(被害人居住处),在公寓外楼梯处等待原女友回来。但是原女友与被害人(江歌)一起回来且先一个人进入了被害人住处,被告人与前女友未碰面,被告人在被害人所在的走廊处实施了杀人案……

判决书主要就陈世峰的杀人事实以及辩解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于后来在江歌民事案审理中所涉及的刘鑫是否“锁门”、“悲鳴”音属于谁等细节均未明确。南方周末记者发现,迄今为止,关于案发过程,除了日本判决书所认定之外,已经先后有了四个版本。

陈世峰的“夺刀”说

由于案发楼道当时没有安装监控视频,案发时也没有第三人在场,江歌遇害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其实只有陈世峰一人清楚。

然而,江歌案之所以变得扑朔迷离,很大程度上缘于陈世峰编造了谎言。

事实上,在日本庭审的第一天,陈世峰就用中文发言说,杀死江歌的那把水果刀不是他准备的,而是江歌的,他是夺刀过程中误杀了江歌。

4年以后,旁听江歌遇害案庭审的一位媒体人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当陈世峰在法庭上抛出“夺刀说”时,现场的国内媒体人都“听傻了”。

接下来,以“夺刀说”为核心,陈世峰的日本辩护律师详述了案发经过:

江歌与刘鑫两人同时回来,刘鑫先进了201室,江歌去检查信箱,陈世峰想着这是一个机会,就想把江歌喊上三楼聊天,于是他下楼,拍了拍江歌的肩膀,江歌回头后大吃一惊,刚要喊出来,陈世峰捂住了她的嘴巴,房间内的刘鑫察觉到了异样,从门缝里把刀递给了江歌,并说:“三叔,接刀”,然后刘鑫挂上了门的防盗链,把江歌推了出去,锁上了门。之后,江歌按门铃,刘鑫没有开门,被逼急的江歌拿刀刺向陈世峰,陈世峰躲避,在与江歌纠缠过程中,刀刺中了江歌的脖子。陈世锋发现江歌受伤后,想着家里穷,如果江歌幸存,自己将背负巨额的医疗费,就又补了几刀,随后逃跑。

陈世峰及其律师提出“夺刀说”的背景,是案发之后警方一直未能找到刀刃。按陈世峰的法庭供述,刀在刺进江歌脖子时断了,他逃走时将其带走,埋在了江歌家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

而遗留在楼梯上的刀柄上,又没有发现陈世峰的指纹,陈世峰律师甚至在法庭上说,案发之后,刘鑫为了除去刀柄上自己的指纹,从房间出来,拿着刀柄回到厨房,把刀柄洗干净,再把刀柄放到楼梯上。

不过,日本法庭认为“被告(陈世峰)的所有辩解都不可信”,并结合江歌手上的防御伤等证据,否定了陈世峰的“夺刀”说,并认为陈世峰进行不合理供述,是为了脱罪试图将责任“转嫁给”江歌和刘鑫。

刘鑫的“没锁门”说

根据刘鑫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的陈述,她经历的案发过程是这样:

我和江歌并排走到楼下,然后我先上了楼。我那天打工时来了例假,弄脏了裤子,我在回家的路上就跟江歌说了,回家先用洗手间。到栅栏门后,江歌就说你先上去吧,她还要看信箱。我先进入房间,门是自动闭合的,我知道江歌在后面,所以没锁门。正准备换裤子时,突然听到门外有女生“啊”的一声尖叫,我意识到江歌还没有进门,我觉得是她的声音。我本能地想出去看看江歌是不是出事了,结果门开了约二十厘米,就“哐”地被反推回来了。我当时懵了,第一反应就是喊“三叔”怎么了?在外面干什么?江歌也不回应我。我以为江歌在门外把门锁了,跟我闹着玩。就说不要闹了,再闹我就报警了,她还是不说话,我就打110报警了,我一边对门外说话一边打电话报警,我对江歌说“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但是“怎么”两个字报警录音里没录上,翻译又把“闹”错听成了“骂”,结果产生了误会,对我本人造成了很大伤害。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一直不认可刘鑫没锁门。除了试图通过报警录音和陈世峰的供述证明这一点外,在一审庭审中,黄乐平还通过分析报警录音背景声里的门铃声来推断刘鑫锁了门。在他看来,陈世峰“疯狂按门铃”,就是想进入门内,他没能进去,是因为有人锁了门,201室只有江歌与刘鑫有房门钥匙,江歌的钥匙在背包里没拿出来,说明她没有锁门,所以门一定是刘鑫在里面反锁。

不过有网民认为,陈世峰按门铃,并不意味着他一定要进屋。也可能是为了清除掉门铃上的指纹,因为他下午来过一次,按过门铃。

江秋莲根据案卷里的报警记录,也认为刘鑫在锁门问题上说了谎。据江秋莲与微博网友“永远的华夏人”的通话录音,2017年3月,江秋莲在日本看到了第一批案卷,并请人翻译了刘鑫的报警记录,看到刘鑫说了“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这句话。

在2017年11月9日播出的《局面》视频报道中,主持人王志安先后6次就锁门问题向刘鑫发问,刘鑫均作出否定回答。

二审曾试图为刘鑫作证的韩女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自己在看了《局面》的那则报道,通过观察王志安与刘鑫的“微表情”,确信刘鑫在锁门问题上说了谎,并由此成为江秋莲的支持者。

韩女士后来与王志安加了微信好友。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王志安告诉韩女士,自己在采访刘鑫之前就通过“做功课”知道刘鑫“一定锁了门”,而刘鑫“没想到我知道那么多信息”。

黄乐平的“人体盾牌”说

在就江歌民事案所写的代理词中,黄乐平提出了“人体盾牌”说,此说的要义,是认为陈世峰的杀人目标是刘鑫,而刘鑫提前知道陈世峰要杀她本人,但没有告知江歌,导致江歌对危险毫不知情。“虽然杀害江歌的是陈世峰,但是置江歌于死地的是刘鑫”。

对于具体案发过程,代理词这样写:

江歌与刘鑫同时上楼,刘鑫走在前面,江歌紧随其后。由于事先察觉到了意图行凶杀人的陈世峰埋伏在三楼,刘鑫迅速走在江歌前面并跑向201,用钥匙打开门进入室内。紧随其后的江歌并不清楚存在的危险,也跟着刘鑫跑向201。江歌很从容地把伞挂在了门口的水表上。正当江歌一只脚踏入室内要往里走的时候,却被先行进入室内的刘鑫一把推出,随即刘鑫就反锁了201室的大门……致使江歌在狭窄的公寓走廊内无处可逃。持刀冲向刘鑫的陈世峰急于进门狂按门铃并对刘鑫破口大骂,被呆在室内的刘鑫怼了一句“(我)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陈世峰眼见无法接触到刘鑫了,彻底失控,遂将所有的仇恨转向了江歌并开始杀人,对江歌连续捅了11刀……在刘鑫第一次报警的1分37秒时,江歌发出了巨大的惨叫声……

据黄乐平代理词,陈世峰之所以想杀刘鑫,是由于被刘鑫当其面说有了新男友的做法所激怒。“受此刺激的陈世峰也因此彻底失去理智,下决心杀害被告(刘鑫)”,而刘鑫通过陈世峰的微信语音的电车背景声判断出后者到达了江歌家附近,并在地铁里“连发五条微信给江歌叮嘱其在三号出口(A3)等待她回家”,但又“自始至终都没有就来自陈世峰的暴力威胁向江歌吐露一个字”。

按黄乐平在一审庭审中的说法,从江歌在地铁口接上刘鑫开始,刘鑫的行为就“不合常理”。这一点从江歌和刘鑫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来。刘鑫说当天是因为来了例假先上的楼,但是2016年10月5日,刘鑫曾给江歌发信息说来例假了。如果刘鑫11月2日那天真的来了例假,也应该像10月5日一样提前告知江歌。

而胡贵云表示,刘鑫与江歌是在见面后一起回家的路上说的,所以微信聊天里没有记录。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黄乐平与陈世峰的律师的版本有几处相似:都认为刘鑫将江歌推出门外,都认为刘鑫锁了门。不过也有不同,比如黄认为按门铃的人是陈世峰,陈世峰律师认为按门铃的是江歌,此外,黄乐平没有认可陈世峰律师所谓刘鑫递刀、江歌夺刀的说法。

一审法院的“将门锁闭”说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中,对于案发过程是这样还原的:

“刘鑫与江歌前后进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走在前面的刘鑫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在公寓门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颈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刘鑫在屋内两次拨打报警电话。第一次报警录音记录显示,刘鑫向门外喊‘把门锁了,你(注:指陈世峰)不要闹了’,随后录音中出现了女性(注:指江歌)的惨叫声,刘鑫向警方称‘姐姐(注:指江歌)倒下了,快点。’第二次报警录音记录显示,刘鑫向警方称‘姐姐危险’。不久警方到达现场处置,后救护车到场将江歌送往医院救治。江歌因左颈总动脉损伤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城阳区法院既没有完全采信原告江秋莲方的说法,也没有完全采信被告刘鑫方的说法。

对于第一个报警录音中的的那句话,城阳区法院认定刘鑫说的是“你不要闹了”,而非“你不要骂了”,但同时又认定这句话是刘鑫对陈世峰而不是对江歌说的。

此外,一审判决书没有像黄乐平主张的那样,认定刘鑫将江歌推出门外,但认定了刘鑫“将门锁闭”。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与黄乐平的代理词一样,一审判决书同样回避了陈世峰与刘鑫是否在楼道内碰面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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