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式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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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日
798字
3分钟
道德审判
高标准的道德观,历朝历代都不乏其身影。很简单,因其标准高,少有人达到,于是你我皆“缺德”,均有把柄在手,大家相安无事。少有的道德楷模,如海瑞,可以供起来却干不成事(当然他做事的能力也值得质疑)。
现代社会真需要这样华而不实的道德吗?其实能把法治落实到位已经不错,与其追求虚幻的高标仰望星空,不如严守具体的法律脚踏实地。维系社会的正常运作的,不是极少数人高标准的道德自律,而是绝大多数人对基本规范的遵守。不能要求人人见义勇为去救人,可以要求不要编造谎言去害人。
生命权纠纷案的真相即将大白,即便如某些人所述,案件当事人面对歹徒的凶残寻求自保(据本人查看相关证据材料认为事实应于此不符),未能顾及同伴的性命,就一定是十恶不赦吗?或许这种行为可能不符合某些人的道德,可是运用道德大棒绑架法律强迫弱女子以生命为代价与歹徒搏斗,何尝不是一种“缺德”?搏斗还是退却,生存还是毁灭,难道真的在法律应有如此大的差异吗?
从某种程度上看,高标准的道德就是用来欺负无助者的狂欢,用来显示自己道德优越感的。实质上,这些口嗨的群体在面临同样情况下,未必可以做到本案当事人已经做到的。高尚的道德行为需要鼓励,但是未达到高尚的标准,并不应受到法律的责罚。
相比刘鑫没有开门与歹徒搏斗,那些明知事实却编造“推人、挡刀”的造谣者,那些虚构巨额开支呼吁捐助者,那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通过婚姻状况改变欺骗组织者,那些未经核实信息为谣言推波助澜者,那些罔顾事实和法律标新立异、哗众取宠者,谁更应当受到道德谴责,谁更应当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难道区别仅仅是曝光与否?
不想多说了,舆论转向已经非常明显,撒开的大网已经开始收紧。小刘是不幸的,因为“毒闺蜜”的名头尽人皆知;小刘又是幸运的,因为众人的努力帮助终于迎来曙光。
现实社会需要楷模,我们可以向他/她学习。但是楷模不应成为行为规范,多数人做不到就会影响到法律的尊严。这应当成为本案留给所有人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