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卷宗」
有缘见到的仅有这些,
也已经说明了许多
2016年日本留学生被害案部分卷宗
本栏目尽力保存
2022年12月20日
刘鑫陈述
东京地方检察厅检察官检事
小嶋陽介(小嶋陽介印)
检察事务官 竹内健二(竹内健二印)
翻译员 ████████
上述人员于2016年11月10日,在东京地方检察厅通过翻译员用北京话向本检察官自愿供述如下:
1
检察官说的日语,我几乎已经理解了。
日语比较难的部分,通过翻译员的北京话可以理解。
2016年11月2日,我遭到陈世峰即Chen Shifeng的威胁,他向我手机发信息称,把我只穿着内衣的照片给别人看等等。
2
我从2016年4月开始上██████大学院。
那个月快结束的时候,陈世峰向我表白,我们开始相恋。
2016年6月开始,我住在陈世峰的家,我们两人开始同居。
但是,吵架逐渐增多。
2016年8月快结束的时候,我向陈世峰明确提出“分手吧”。
然后,2016年9月2日开始,我在江歌即Jiang Ge家生活。我多次去过陈世峰的家,为了拿回留在那里的行李。
那时,我在陈世峰的家里还碰到了他。
陈世峰多次跟我说他不想分手,用北京话说“如果分手的话,我就自杀”“如果分手,我没有活下去的意义”等等。
那时,陈世峰从厨房拿把刀过来,把刀刃放到手腕上,做自杀的动作给我看。
我为了阻止陈世峰,说“不分手了”等,设法让他冷静了下来。但我是想和陈世峰分手的,所以说了“我喜欢上别人了”等谎言。
我住的江歌的家在东中野。
我没有告诉陈世峰,江歌家的地址。
我从大学院回家时,陈世峰尾随过我。
陈世峰尾随到东中野站的出站口,我说“如果继续跟着我,我就报警”等,把他赶回去了。
3
下面开始讲,我2016年11月2日被威胁的事情。当天下午2点50分左右,我一个人在江歌家,房间的门铃响了一次。
我从大门的猫眼往外看,没有任何人。但是此后没过一会房间的门铃又响了。
我就再一次隔着猫眼往外看。
但是仍然什么也看不到。
我当时觉得是谁用手指按着猫眼的另一侧。
我非常不安于是用叫做“微信”的电话应用程序给江歌发信息商量。
江歌给我回了不可以开门等的信息,所以我一直都没有开门。
4
此后,下午4点左右,我听到门外传来江歌很大的声音。
江歌用北京话说“你为什么在这里?”“因为这里是我家。”“你快点回去。”等。
然后,我听到陈世峰的声音在说着什么。
我觉得我的住处被陈世峰知道了,惊吓到我了觉得很恐怖。
我也在想刚才按门铃,堵住猫眼的应该就是陈世峰。
另外,虽然能听见江歌和陈世峰的声音,但是没听到任何像是两人你推我搡的声音。之后,江歌一人进入家中说“陈世峰来了。”等。
进入家中的江歌的衣服没有乱,也没有伤,手和手指上也没有沾着血。
5
在此之后,江歌说她上的大学院有研究室研讨会和聚会等要出门。
我也在下午7点起有打工。
虽然距离打工还有一些时间,但是因为陈世峰可能在家的附近。
一个人在家很害怕,所以就和江歌一起出门了。
我和江歌打开大门一眼就看到陈世峰站在那里。
我无视了陈世峰,和江歌朝中野站方向走去。
于是,陈世峰从后面跟我搭话,说让我把他家的钥匙还给他。
我一直拿着陈世峰家的钥匙,于是就还给陈世峰。
我把陈世峰家的钥匙递给江歌。
然后,江歌把钥匙递给了陈世峰。
当时,江歌是很普通地把钥匙递交给陈世峰的。江歌没有抓陈世峰的身体,即使双方的手互有接触,我觉得也只是一瞬间的接触。
6
此后,我和江歌搭上电车,陈世峰也跟了上来。陈世峰没有跟我们搭话。
电车到了新宿站,我和江歌分别搭乘不同的电车。
虽然和江歌分开我感到很不安,但是因为周围有很多乘客,我觉得即使江歌不在陈世峰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虽然我换乘了都营新宿线,但是陈世峰还是跟在我后面。
在电车里,陈世峰站在我的身后,但是没有跟我说任何话。
我对陈世峰也没什么好说的,就不看陈世峰继续无视他。
之后,有空座位了我就坐下,陈世峰也坐在其他不连座的座位上。
7
然后,陈世峰就用微信给我发来了威胁内容的信息。
陈世峰用微信发来信息对我说:"为什么不跟我说话?为什么沉默?"
但是,我想无视他就没有进行任何回复。
于是,陈世峰用微信发了:"如果继续这样沉默,我就按我自己的方法来了。"等信息。
我突然收到这样恶心的信息,非常震惊很怕他要对我做什么。
因此,我想我不能继续无视了,就回信问“你到底想干嘛?”等。
于是,陈世峰用微信说:"我会把你的照片发到微信朋友圈。"等。
微信的“朋友圈”是指通过微信加为好友的人无论是谁都可以看到发布在那里的照片、信息的揭示板一样的东西。
我知道陈世峰威胁我要擅自把我的照片发到微信上让很多人看到。
8
我很怕陈世峰,就在读过这条信息后立马把这之前的所有信息都删除了。
但是,陈世峰马上就用微信给我发来了图片。第一个图片是我穿着内衣睡着的照片。
是我侧卧在陈世峰家床上时从上方拍摄的照片。
照片把我从头到脚都拍了进去,照片里我只穿了胸罩和内裤。
还拍到了我的侧脸,没错就是我的照片。
然后又发来了另一张图片。
这是拍了我从脖子到腰部的照片。
这张照片里我穿着类似外衣里面的吊带的那种薄内衣。
虽然没有拍到脸,但是毫无疑问那就是我的衣服。
陈世峰还给我发了一个图片或信息。
但是,刚才的两张图片和最后的图片或信息马上被陈世峰撤回了,所以我没能确认最后的东西是什么。
我不记得我和陈世峰住在一起时有拍过那样的照片。
9
然后,陈世峰威胁我说要把那样的我的照片发给我的父母等。
此时,检察官把日期为2016年11月3日的司法警察滝田清明制作的照片摄影报告书附件照片的必要部分的复印件展示给供述人,该资料作为资料1附在本调查笔录末尾。
现在让我看到的照片拍的是我说的我和陈世峰微信对话的画面,准确无误。
1 号照片上写着“是我的照片”的地方就是原本发来的我的内衣照。
3号照片上写着①至④编号的信息分别是:我有你妈妈的联系方式。
- 也有你爸爸的。
- 不发朋友圈也可以。
- 发给他们就好了。
- 的威胁信息。
然后,6号照片上编号为⑤的信息是:
- 还有视频,你要看吗的威胁信息。
陈世峰给我发这样的图片和信息,我一边按陈世峰的要求和他说话,一边想如果不和他复合,我那些丢脸的照片就会在网络上扩散,感到非常丢人,也会让在中国的父母担心,感到很害怕很不安。
10
此后,陈世峰又多次给我发了信息。
陈世峰似乎无论如何想跟我复合,但是我继续拒绝他。之后,我换乘都营三田线在高岛平车站下车,进入打工的████。
陈世峰一直跟在我后面,然后一直站在店前面。
11
因为陈世峰一直站在店的前面,没有办法我只好出去和陈世峰沟通。
陈世峰对我说“想重新开始。”等,想和我交往等,我说“没法重新开始”等拒绝了。
然后我想知道陈世峰知道了我住处的事,就问“你怎么知道我家的?”等。
于是,陈世峰说“听某个人说的。”等。
他没有告诉我“某个人”是谁。
我站在陈世峰正对面跟他大约说了5分钟话。
当时陈世峰和我的距离大约有1米左右。
因为口罩,嘴巴和鼻头被盖住了,但是可以清楚地看到眼睛周围。我和陈世峰说话时,近距离地看着陈世峰的脸,没有任何伤痕等。
这时,检察官把日期为2016年11月3日的司法警察金子隼人制作的嫌疑人照片报告书附件照片编号为1至4的复印件展示给供述人,该资料作为资料2附在本调查笔录末尾。
现在让我看到的照片拍的是陈世峰,准确无误。
3号和4号照片拍到的陈世峰脸上和脖子上的伤我没见过。
我记得我在店前和陈世峰最后一次说话是在2016年11月2日下午6点10分左右,截止那时脸上没有像这个照片里这样的伤。
我和陈世峰在店前说话时,过了下午 6 点换班时间,店长和店员小林来了。
我指着小林对陈世峰说“那个人是我喜欢的人。”等。
虽然我喜欢小林是谎话,但是陈世峰以前说过如果我有了喜欢的人他就放弃。
所以我当时想如果我这样说陈世峰就会放手。
于是,陈世峰真的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12
之后,我从下午7点至11点在打工,然后和江歌一起回和江歌同住的家。
刘鑫签名(刘鑫圆章)
记录如上,翻译员用北京话翻译且宣读,并使其阅读的结果,其申明无误后,在末尾部分签名盖章,在各页栏外按了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