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卷宗」
有缘见到的仅有这些,
也已经说明了许多
2016年日本留学生被害案部分卷宗
本栏目尽力保存
2022年12月20日
刘鑫陈述
东京地方检察厅
检察官检事 平野达也
(平野达也印)
检察事务官 本田善谦
(本田善谦印)
翻译员 ████████
上述人员于2016年11月22日,在东京地方检察厅通过翻译员用北京话向本检察官自愿供述如下:
1
关于陈世峰用微信给我发的照片和信息,我再详细说明一下。
以下关于陈世峰我称为陈。
2
陈发来的 3 张照片中,第一张是我在陈家的床上,右侧朝下,穿着内衣睡觉时的照片。
照片中,我身上只穿了胸罩和内裤。
那些内衣都是我持有的。
然后也拍了我的侧脸,一看就知道是我的照片。
我在陈家和他同居时,虽然也和陈有过性生活,但是结束后都会马上穿上内裤,上面穿胸罩,套上T恤。
没有一直裸体或只穿内衣的情况。尽管如此,陈发来的照片中,我只穿了内衣闭着眼在睡觉。
我完全不记得被陈拍过那样的照片。
正如现在说的,我在过完性生活后,会马上穿上内裤,上面穿上内衣睡衣等,所以只穿内衣睡觉本身就难以想象,到底陈是什么时候拍的那样的照片,感觉很可怕。
3
发来的第 2 张照片是从我的脖子以下到腰部以上的照片,穿白色吊带的样子,那个吊带也是我持有的衣服,所以马上知道是我的照片。
发来的第 3 张照片在发来后立刻被撤回了,所以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照片。
因为是在我看到前就被撤回了,所以也有可能不是照片,只是文字信息。
不管怎样,微信的机制就是在发出照片、信息后如果被发送人撤回的话,收信人处的照片、信息也会同时被撤回。
4
陈在这些照片后继续发来了
- 我有你妈妈的联系方式。
- 也有你爸爸的。
- 不发朋友圈也可以。
- 发给他们就好了。
等信息。
想到如果给我的父母发送那副丢脸样子的我的照片,让我父母知道我在日本留学和男人一起生活,甚至还过了性生活,就觉得非常丢人。
我的母亲也就罢了,我的父亲是家教非常严的人,我在中国时都不允许我交男朋友。
因此,如果让我父亲看到那样的照片,可以预见一定会激怒我的父亲,命令我立马回中国。
5
而且陈在此之后还发来
还有视频,你要看吗
等信息。
因为没看过所以不知道这个视频是什么,从刚才的照片想想也知道,估计是我跟陈过性生活等丢人的视频。
一想到那种东西会发给我的父母和朋友,我就觉得丢脸得想死。
因此,我想无论如何要说服陈,让陈了解我想分手的心情,此后一直跟他微信交流。
6
另外,在上一次和别的检察官说明时制作的供述笔录中,有一处我想修改一下。在上次的笔录中,我和陈分手后去陈家取行李,和陈吵架时,我曾对陈撒谎称“我有其他喜欢的人了。”等。
但是,这实际上是错的,“我有其他喜欢的人了。”是在被通过微信发送威胁信息那天,我在打工的拉面店前跟陈说话时才第一次说的。
当时,陈正说着“你如果再找了男朋友,我就放弃。”时,店员小林刚好过来,我想如果我说我喜欢小林,可能陈世峰就放弃了,所以说了那样的谎话。
上次制作供述笔录时,我本想那样说明的,但是检察官似乎误解了,而我读笔录时虽然觉得奇怪,但是当时觉得可能是总结的部分,所以没特别说明什么。
今天又让我仔细读了一遍,我觉得应该还是错了,请修改一下。
刘鑫签名(刘鑫圆章)
记录如上,翻译员用北京话翻译且宣读,并使其阅读的结果,其申明无误后,在末尾部分签名盖章,在各页栏外按了印章。